近年来,随着校园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化,校园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愈发突显。院徽作为校园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,是彰显学院形象的重要标识。为进一步提升数学研究院文化品位、突出优势特色,经研究院提出申请、学校审批,决定即日起正式启用数学研究院新院徽,该徽标由江苏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窦勤军设计创作。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。
一、数学研究院院徽
二、院徽释义
1、数学研究院新院徽由四个圆弧及数学研究院的英文缩写RIMS巧妙组合成字母“S”。
2、标志整体为圆形,代表圆满、恒久、团结、和谐,象征着数学的博大精深。
3、四个圆弧及数学研究院的英文缩写RIMS巧妙组合成字母“SS”又形似地球,“S”是科技英文的首写字母,“S”也是“数学”汉语拼音首写字母、“SS”是江苏师范大学的简称“苏师”的汉语拼音的首写字母,代表江苏师范大学、地球代表世界,寓意为世界数学前瞻性基础研究。
4、“RIMS”是数学研究院的英文字母缩写,代表着数学研究院。
5、标志色为蓝色,蓝色是天空大海的色彩,是高科技的色彩,象征着博大精深。
整个标志外形简洁美观,内涵丰富,易识记,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。标志也凸显了研究院着力打造面向国际前沿、服务国家重大需求、破解产业发展瓶颈的数学研究高地。
三、使用要求
1、新院徽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用。
2、研究院新制作的宣传品、出版物、纪念品、办公用品、教学资料、会议材料、旗帜、徽章、证书、证件,举办会议、活动的宣传材料等系列实际应用,均须使用新院徽。原院徽停止使用。
3、研究院各办公室、实验室、报告厅、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应严格按照新院徽的设计规范进行使用,不得擅自更改或变形。
4、未经研究院授权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新院徽用于商业目的。
5、研究院将对院属网站、新媒体平台(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和各类视频号)等处对院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更新,确保规范使用。
6、研究院将通过各种渠道对新院徽进行宣传推广,以提高社会各界对新院徽的认知度。
四、过渡安排
对于已印有旧版院徽的物品,研究院将采取过渡期内新旧院徽同时使用、有序逐步更换的方式进行处理,以确保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并避免浪费。